商家自行发售各类预付卡、储值卡已经成为连锁经营企业普遍的会员营销方式。消费者在餐饮、旅游、美容、健身、洗衣、洗车等企业享受服务项目时,可以凭借这类预付卡消费替代现金支付。商家往往还会额外提供一定的积分或者折扣给客户,吸引客户多充值,多消费。然而,由于一些商家不诚信和操作不规范,预付储值卡在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方便和实惠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烦恼。
烦恼一,停业“蒸发”无处追偿。
当消费者花钱买卡后时隔不久,有的商家或欺诈恶意卷款潜逃、或因经营不善倒闭,消费者一旦遇上办卡的商家“人间蒸发”,往往无法及时挽回损失,消费者也很难找总店解决。
烦恼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商家在推出“高性价比”的预付式消费项目后,各连锁网点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或难以持久。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导致服务质量直线降低,消费者花钱办理了“贵宾卡”,使用时却发现商家附加了各种限制规定,一些自己真正需要的消费项目并不在打折优惠之列,引发不满。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商家有时也觉得非常冤枉,由于总店与加盟店在管理和财务上互相独立,一旦加盟商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兑现服务,总店需要承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由此造成的品牌信誉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工商长宁分局日前就在天山商圈试行“双签约”的预付卡消费风险保证金制,以增强对消费预付卡的监管力度,不失为解决这类纠纷的良好思路。
一,把好“市场准入关”,指导商场主办者严格审查入场商家的资质、实力、信用程度等资料;二,强化“合同管理关”,废除“霸王”条款;三,抓好“销售监管关”,定期对发卡单位的预付卡进行检查;四是创新“民事约定约束”等预付卡监管手段,约定“经营者向租赁方缴纳与其投资规模相适应的保证金”,一旦商家关门逃逸或无法履行退款义务,可以启用保证金向消费者退赔。
作为发行预付卡的企业来说,与其把主管部门的监管看为紧箍咒,不如看作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的一种信誉保证。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和承诺打消客户的顾虑,把品牌的长远发展作为营销的首要目的而不是利润率。